一、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客观评价、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二、复试机构
最有信誉的网投平台复试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张锐智(博导)
组员:石庆环(博导)、焦润明(博导)、滕海键(博导)、
张国庆(教授)、李旭光(总支书记)
秘书:王珊珊
三、复试资格和名单
1.经辽宁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议定,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线为:
外国语:60分
基础课:60分
专业课:60分
思想政治理论(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60分
2.进入复试的考生需达到最低复试分数线要求。在此基础上,以二级学科为单位,在非定向与定向招生比例限定范围内,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进行排序,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3.最有信誉的网投平台按照130%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具体考生名单如下:
复试序号 |
考生编号 |
姓名 |
报考类别 |
外国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总分 |
报考导师 |
1 |
101408101300467 |
李越 |
非定向 |
74 |
77 |
93 |
244 |
石庆环 |
2 |
101408101300475 |
杨殿林 |
非定向 |
60 |
84 |
86 |
230 |
焦润明 |
3 |
101408101300473 |
高健 |
非定向 |
63 |
81 |
78 |
222 |
焦润明 |
4 |
101408101300470 |
张雪姣 |
非定向 |
72 |
76 |
71 |
219 |
滕海键 |
四、复试内容与形式
(一)资格审查
1、时间:2018年5月3日 8:30-9:00
2、地点:辽宁大学崇山校区博远楼108室
复试时研究生院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再次进行资格确认。未参加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应届硕士毕业考生、已获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仅获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在域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应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在报名阶段未取得但在复试之前已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考生,除持准考证、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外,还需提供硕士层次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二)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
1、时间:2018年5月4日9:00
2、地点:文华楼434会议室
3、该项考核由最有信誉的网投平台复试小组进行。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4.复试方式为面试。为在复试中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可提供获奖证明及发表的学术成果材料等,该项材料交各复试组审查。复试小组成员应坚持原则,公平、公正,认真负责地做好复试工作,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5.复试评委现场打分,并确认签字。复试组所有导师按要求给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导师打分*60%+(其他导师打分之和/其他导师数)*40%(按百分制打分)
6.复试成绩满分100分,未达6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单科未达60分者,不录取。
7.复试程序要做到完整规范,考场记录、复试成绩和复试评语应留存备查。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所有复试所涉及考试材料、监控录像、影音资料等须保存至复试结束后一年。若复试小组需对考生进一步考查时,可再次安排复试,再次复试前需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复试小组要对复试结果负责。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素质测试及体检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时间及地点: 2018年5月4日13:30 文华楼355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各复试组在对考生进行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的同时要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研究生院在考生报考时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函调。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心理素质测试
时间及地点:2017年5月3日10:20-11: 30 蕙星楼707室
3.体检时间及地点:2017年5月3日8:45-9:45 校医院
(考生可到辽宁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也可选择就近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于2018年5月10日前将体检结论提交研究生院。)
五、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 对于复试合格、导师选择明确的考生,依据各专业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考生数不少于本专业招生计划数的60%的原则(非定向就业合格考生数不足的除外),根据初试、复试加权平均后的总成绩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有违反国家考试纪律涉及作弊、违纪行为的,不予录取。
3.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4.根据规定,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拟录取的2018级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应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请相关考生于2018年5月18日前,将单位和本人签署完毕的定向协议提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录取。定向培养协议请到本方案附件或研究生院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被我校拟录取的2018级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需将本人人事档案转至我校。
六、导师招生原则
1.导师招生数按照当年辽宁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数分配方案执行。
2. 考生初试、复试合格,进入拟录取名单,但由于考生所报考导师招生计划数已满,不能被原报考导师录取的,应调至合格考生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导师。考生重新选择导师应按照初试、复试加权平均后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按顺序进行。若考生不接受导师重新调整,则取消该考生的录取资格;若缺额导师不接受报考其他导师的考生,则该导师须将名额转给考生原报考导师或其他符合招生条件的招生导师,由原导师或其他符合招生条件的招生导师进行招收培养,缺额导师的名额下一年不进行补偿。
七、其他说明
1.本要求未尽事宜按《辽宁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执行。
2.考生录取信息由研究生院进行网上公示。
3.最有信誉的网投平台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24-62602415
最有信誉的网投平台研究生办公室
2018-4-28